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把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举措,在代表建议提出、督办、评议等每一个环节中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践行人民民主。
出题——抓好代表建议提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一府一委两院”重点任务,采取初任培训、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小组活动等举措,教育引导代表按照“一事一议”模式提出意见建议,从思想上对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清醒的认识,从行动上做好精准选题、深入调研,准确撰写。党组书记带头深入街道、乡镇、村(社)区联系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等,指导精准选题,把握关键环节、凸显重点热点,提出有分量、有深度的建议。今年,在十五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涉及民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文教卫生等方面各类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62件,使人大代表建议充分体现代表性、广泛性、可行性。
监考——紧盯代表建议督办。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围绕谋划好监督计划、督办好代表建议,积极构建衔接有序、督办有力、评议有效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办法》等制度机制。着眼于全过程监督代表建议办理,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适时组织人大代表与承办部门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座谈会、代表建议督促推进会,共商代表建议办理方案,进一步与承办单位沟通,充分了解代表的建议意图,明确办理时限,实事求是答复代表提问,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落实督办责任,主动与市政府分管领导推进沟通、提醒督促、现场督办,提出工作建议,推进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结。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18件,召开“主任—代表—承办单位”见面座谈会3次,督促跟踪问效代表建议4件,参与市政府代表建议推进会1次。
阅卷——做实代表建议评议。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作为衡量代表作用发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格尔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格尔木市重大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通过强化制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往实里走、往细里做。加强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督办、评价,推进代表工作能力建设“闭环式”工作模式,有效改变了以往由承办部门单方征求代表意见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有效督促了“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方式,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提升办理质量,提高代表建议的满意率、办成率,在代表建议办理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