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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 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宣传 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建议

202331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自2023315日起施行《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统一的基本法律。立法工作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立法为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广泛征集基层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建议,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认真解读新《立法法》,并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要求,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序开展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第一时间面向全市各直属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书面征集函,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组织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各相关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市人大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各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才库部分人员召开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围绕经济、民生、文化等重点领域畅所欲言,热烈讨论,分别就民事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物业管理方面提出了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表示,民主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生命线,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立法工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我们应当切实发挥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今后将进一步认真研究论证,积极推动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国家立法工作,让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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