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自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法规向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近日,向格尔木市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意见建议,并召开视频座谈会。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任务,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的“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稿后,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着眼于提出既切合实际,又着眼长远的高质量意见建议,采取走访牧民群众、社区居民、发放征求意见稿、召开专题座谈会,党组成员集体研究等形式集思广益。同时,通过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向全州各市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了从国家层面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针对性调研,在修编相关法律时适当予以考虑,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管护力度、在《草案》修编时对柴达木盆地沙化治理方面的内容适当予以考虑等3条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推动了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参与者一致认为此《草案》立意高、着眼远、表述准、考虑全,尤其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的要求、高质量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加快“四地”建设方面必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国家层面出台这样一部法律更有利于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性保障,大家完全赞同,也是民之所盼。
青藏高原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区、敏感区,是世界山地冰川最发育的地区和亚洲多条重要江河的源头区。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共同致力于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林草建设、落实草原修复、环境保护等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重托扎扎实实地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