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州人大常委会在西宁组织召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胜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省大人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农牧委,律师事务所、高校院所、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专家以及州司法局、州农牧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论证会。会上,州农牧局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草案)》的制定背景及起草审议有关情况,与会专家从各自专业领域的不同视角,聚焦我州农牧区人居环境面临的困难问题,对《条例(草案)》内容开展深入探讨和论证,重点围绕条例草案的框架结构、政府部门职责划分、术语概念界定、相关上位法衔接、法律责任设置等内容,从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研讨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该《条例(草案)》作为青海省首个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文件,对改善海西州乃至全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提高农牧区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农牧区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要求,要在认真整理和消化吸收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参考《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要继续加强与省大人法制委和农牧委的沟通协调,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修改好完善好《条例(草案)》,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