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州人大常委会第三轮“海西人大干部讲堂”举行第六讲,常委会副主任焦胜章以“深入学习监督法,推动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授课。
在讲授中,焦胜章从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监督的定位、监督法出台的背景、监督法的主要法条内容、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指出,《监督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督法》是人大监督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南。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实施好《监督法》,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保障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海西发挥人大智慧,贡献人大力量。
焦胜章结合海西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海西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一是做好人大法律监督,针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对监督的内容,找准监督的重点,用好监督的方式,保证人大法律监督的针对性,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重视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探索开展“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干部履职情况报告,把人事任免与审议监督、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对工作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注重监督结果运用,将征求意见和献计献策结合起来、代表调查与当场询问结合起来、问题反馈和督查整改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依法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