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郭臻先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莅临我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乌兰县茶卡盐湖周边湿地、都兰湖、德令哈市可鲁克湖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才让太参加执法检查,党组成员、副主任焦胜章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州湿地分布类型、生态修复和保护、群众受损、湿地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并对我州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执法检查组指出,湿地保护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重要立法成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把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湿地保护,切实增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责任意识,助推全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研究生态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善于从法律条款中找政策、找资金、找项目,善于从法律框架中解决好湿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用实际行动和科学方法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守住湿地保护的底线,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做好生态修复、治理等基础性工作,高质量推进海西湿地保护工作。
座谈会还听取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