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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海西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及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立法调研

6月5日至12日,由州人大财经委、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通过走访查看、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草案)》)及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与各地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深入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条例(修改草案)》的概念性定义、法律条文规范、日常管理可操作性等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条例(修改草案)》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逐条逐项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小切口”、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准确制定出立足海西实际、体现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使立法更具前瞻性、可操作性,以适应全州社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在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立法调研时,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坚持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合力共为,依法加强在规划建设、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提升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水平。三要深入做好立法调研。深入做实做细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力求通过立法解决餐厨垃圾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餐厨垃圾立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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