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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来源:来源:办公室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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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并设立了州委党校等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密结合海西实际,从基层立法联系点领导机关、工作职责和设立的程序、条件、范围及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立法联系点的支持保障等作了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此次设立的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工作规定》为依据,统筹考虑不同区域及行业情况,综合考虑选点条件、设点意愿和广泛性等因素,突出了基层性、行业性、区域性和代表性,覆盖范围广,有利于充分收集和反映各方面立法意见和建议。制定《工作规定》和建立立法联系点,是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深化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在立法工作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立法联系点的建立以及《工作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使州人大常委会立法与基层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保证基层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更好地体民情、聚民智、接地气,推动全州地方立法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同时,也将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州进程,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助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